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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营业用房招租公告

05/27/2024

招租营业场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下称“招租方”),地理位置较好,水电齐全,无产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营业用房地址

面积(m2)

房屋情况

业态需要

1

学生中心A122

23.56

毛坯,不可重餐饮

品牌奶茶

2

学生中心B203

111

现为理发店,合同期至2024年8月31日,原承租人参与竞租

理发店

3

学生中心B204

37.27

毛坯,不可重餐饮

电信运营商

4

惟学书院151

60.91

现为洗衣房,合同期至2024年6月19日,原承租人参与竞租

洗衣房

5

观通书院145

58.06

现为洗衣房,合同期至2024年6月19日,原承租人参与竞租

洗衣房

 

1.报名投标资料: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4)公司其他相关资质,设计图、经营管理方案、现有案例介绍;

(5)《浙江大学营业用房竞租投标表格》(附件1)

以上资料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后提交,封面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须于报名有效期内交纳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账户:浙江大学,账号:1935010104066633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未中标的投标方凭招租方的工作联系函到海宁国际校区行政楼211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方未按约定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营业用房实行有底价招租。报名结束后,对于有三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的情况,启动竞租评标,根据经营业态、报价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承租户;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不足三家,则采用竞价或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户和承租价格。价格不低于招租方根据市场评估价和周边市场出租价格确定的招租底价。

4.本次招租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请自行踏勘现场。

5.根据招租方实际使用及管理需求,对此次竞租提出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

①业态范围:业态需包含招租方需要的业态要求,可经营其他经招租方审批同意的项目,不允许经营影响校园环境与校园氛围的项目。

②管理制度:具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经营管理、人员配置、售后处理、应急处理、考核办法等。

③商品定价:商品应遵循价廉物美的原则,价格不得高于海宁市场、浙江大学其他校区同种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商品价格须报招租方备案。

④空间氛围:承租方应保持空间环境的干净整洁,装饰氛围与国际校区校园氛围相协调。

(2)经营管理要求:

①承租方必须按照所签合同的规定,经营指定范围内的商品/服务。须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牟取暴利。

②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而且每年必须向招租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工商年检合格)副本复印件。

③应在指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特许经营品要悬挂特许经营许可证。内部标识及展示文字必须用英语或中英双语。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区域内悬挂张贴广告。

④承租方须遵循招租方的相关规定和统一安排,洗衣房需24小时营业,其他营业用房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14小时。应满足学校迎新、运动会、开放日、会议、考试周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需求,并提供相应促销活动。

⑤承租方如需在所使用的经营场所外设摊经营,需根据学校规定,报招租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⑥承租方应了解招租方相关消防管理规范和应急处置方案。应确保所聘用人员和所进出货物的安全可靠性,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禁品,不得使用液化气或液体酒精。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增加用电及照明设备。应自觉维护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营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有意损坏的行为,承租方应承担直接责任。

⑦合同期满或因故解约时,承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招租方,将所使用的场地在1周内恢复原状,不得拆除或损坏招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原有的固定装修及与公共设施有关的一切设备、设施等),并承担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修、赔偿责任。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以参加招租方的新一轮竞标,并根据前一轮经营状况给予某些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3)商品管理要求:

①经营专利产品和特许经营产品,必须提供有关国家和地区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经营书和中国政府部门出具的特许经营许可证。

②经营的商品和食品必须提交工商、税务、食品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卫生检疫证明。如果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师生投诉,引起一定后果,则按情节严重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招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③经营的产品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产品必须明确的说明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国外商品应有中文标识。对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

④接受政府各相关管理、执法部门检查。

(4)人员管理要求:

①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所该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联系、沟通及协调经营中发生的问题。

②招聘的人员应持有以下证件(证明):身份证、健康证、当地派出所证明(无劣迹证明)。

③营业人员的招聘,由承租方独立进行。聘用人员须报招租方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④营业人员应具有提供国际化服务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能力,与外籍人士沟通无障碍。

(5)招租人提供房屋、水、电接入条件。承租方须在装修方案获得招租方认可的前提下,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整体装修并正式营业。

(6)租期及收费要求:租赁期为3年,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能耗费等相关费用。

(7)考核及评估:

①试运营期考核:确认承租方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自然年为试运营期,试运营期结束,招租方将对承租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合同有效期自动变为公告规定的租赁期限(试运营期包含在租赁期限之内);考核不合格,承租方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招租方要求的,招租方有权以单方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合同,承租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②日常考核:招租方根据需求对承租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与履约保证金挂钩,对违反招租方制订的考核办法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置。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海宁国际校区行政楼203室

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571-87572229

附件1:浙江大学营业用房竞租投标表格.docx


浙江大学总务处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