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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国内学生医疗保险

    符合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的我校新生,除已参加杭州市主城区其他险种(少儿保险、职工医保、子女统筹等)且9月份仍在待遇享受期内的新生、自愿放弃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医保的新生之外,由学校统一代办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参保手续,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学生凭《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和身份证或杭州市市民卡就医。在校医院就医普通门诊不承担起付标准,即产生的医疗费按个人自负27%(自理自费除外)比例结算。因疾病治疗需要,经校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前往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个人自付比例按照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结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自付比例分别为30%40%60%);未经校医院转诊,自行前往杭州地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个人先承担300元起付标准,超出部分个人自付比例按照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结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自付比例分别为30%40%60%)。在海宁市四所定点医院就诊由于不属于杭州地区,因此无法由医务室转诊,普通门诊个人先承担300元起付标准,超出部分个人自付比例按照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结算(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自付比例分别为40%60%)。

注意事项:

 (1) 原已在杭州四县三区(非主城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并已申领市民卡的学生,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请于入学前到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于91日以后到杭州市民卡中心绑定主城区大学生医保功能。

 (2) 原参加杭州市主城区其他险种且9月份仍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则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请个人先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等到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办理医保手续。

 (3) 所有不愿参保的新生,请填写《放弃大学生医疗保险承诺书》,办理入学手续时填写。

 (4) 参加大学生医保后均发放《证历本》,原参加过杭州市其他险种所发的《证历本》同时作废。

 (5) 参保学生须凭《证历本》和社保卡(即杭州市民卡)就医。未申领社保卡则无法在外院就诊。申领社保卡流程详见《校医院参保大学生如何申领杭州市民卡·社保卡

(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3&object_id=4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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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新生报到91日起至《证历本》发放之前在定点医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垫,在领取《证历本》后,凭相关材料到国际校区医务室报销。详见《校医院关于参保学生报销门诊医疗费的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3&object_id=48028)。

外国留学生综合保险

    在浙江大学连续学习一个学期以上(包括一个学期)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缴纳全额学费的自费留学生可以得到一份学校提供的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残疾保险和身故保险等。享受学费优惠的自费留学生和校际交流生必须另缴保险费。

    为了保障你的保险利益,请保存好所有相关的文件,收据,证明等。申请保险理陪时必须提供详细材料(包括本人护照复印件、医院诊断证明或意外事故经过证明、病历本、各项医学检查报告单、药费处方、详细的检查项目及用药清单和住院收据、出院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