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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废弃物中转站试运行的通知

11/05/2020

为解决实验室存贮过多实验废弃物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国际校区新建了实验废弃物中转站,目前已基本具备运行条件。经讨论,决定自11月9日起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校区将安排转运车将收集点收集的实验废弃物转运至中转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废弃物送储安排如下:

收集废弃物类型

收集时间

收集地点

收集点工作人员 

备注

无机酸性化废、无机碱性化废、有机化废、生化固废、试剂包装

周一、周三、周五上午 9:30-10:30

东侧组团2C与2B连廊处(详见附图)

陆师傅

13967330658

不收动物尸体

 二、实验废弃物送储要求如下:

1.为有序、安全收集处理实验废弃物,各实验室请在送储前登陆“浙大实验设备处”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大厅进行“废弃物处置”登记申报,以便记录处置情况,收集点工作人员根据网上申报情况核对送储废弃物无误后接收。各实验室请按规定的分类要求和收集时间送储,如不按规定送储,收储点将要求送储人整改,情况严重的拒收。

2.各实验室对实验废弃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收集容器外应加贴废弃物标签,注明废弃物品名等信息,并确保容器密闭可靠,不破碎,不泄漏。

3.化学废弃物应尽量先进行减害性预处理或回收利用,采取措施减少化学废弃物的体积、重量和危害程度。化学液体废弃物原则上用原瓶装回,如需混装,应避免发生剧烈反应。

4.实验废液应按要求集中在20L、25L或50L等专用废液桶中清运,装桶时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80%,须盖好外盖,以免运输过程中发生液体泄漏。

5.生化固废(锐器类除外)需用黄色专用塑料袋进行包装,其中对有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生化固废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过的废弃物,必须先在实验室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或放入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1小时的方法进行灭活消毒。

锐器类废弃物送储时需用牢固、厚实的小纸板箱等容器妥善包装,避免外露伤人,并存放于黄色专用塑料袋中。

6.放射性废弃物由产废单位在购置时与有关机构签订回收协议或按照环保部门审批过的方案进行处置。

7.废弃物标签和黄色专用塑料袋联系收集点工作人员领取。各产废单位要督促相关实验室对实验废弃物作科学、合理的收集、暂存和无害化处理。

 

附图:实验废弃物收集点图示

实验废弃物收集点.png

总务部

教育教学中心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