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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教师公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12/23/2020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国际校区部署,将开展对教师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请各位住户老师于12月24日前做好自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 公寓是否有违章使用和存放各种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

2. 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安全使用电器的行为,如人离公寓未切断电器电源,电器放在易燃物上使用或电器周边堆放易燃物等。

3. 是否存在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器具现象。

4.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各种电线、网线等情况。

5. 室内和阳台是否有堆积、存放的废旧书籍、报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6. 是否存在其他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校区检查

1. 检查时间:2020年12月25日

2. 检查内容和区域:

根据《关于开展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http://bwb.zju.edu.cn/2020/1214/c2707a2231567/page.htm)的检查内容要求,对教师公寓公共区域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联系电话:0571-87572211,0571-87572117。

总务部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