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电子产品店招租公告

06/30/2022

招租营业场所位于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下称“招租方”)学生中心二楼,建筑面积131.95平方米,地理位置较好,水电齐全,无产权证,当前承租人参加竞租。

欢迎有意向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竞租。 

1.报名投标时应携带资料:

(1)以个人名义竞租的,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以独立法人单位名义竞租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法人主体其他相关资质,设计图、经营管理方案、现有案例介绍。

(3)填写《浙江大学营业用房竞租投标表格》(附件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后提交,封面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须于报名有效期内交纳壹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交至浙江大学账户,账号:1935010104066633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宁市支行)。未中标的投标方凭招租方的工作联系函到海宁国际校区行政楼211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方自开标之日起七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可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营业用房实行有底价招租。报名结束后,对于有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单位)的情况,启动竞租评标,根据经营业态、报价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承租户;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单位)不足三家,则采用竞价或谈判的方式确定承租户和承租价格。价格不低于招租人根据市场评估价和周边市场出租价格确定的招租底价。

4.本次招租不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请自行踏勘现场。

5.根据招租方实际使用及管理需求,对此次竞租提出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服务第一,要求提供符合师生需求的优质商品及服务。要求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与2年以上经营经验,要求竞租方承诺商品及服务价格要不高于海宁大众市场的平均价格,主要商品及服务价格报招租方备案。

(2)经营管理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所签合同的规定,经营指定范围内的商品与服务。中标人必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而且每年必须向招租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工商年检合格)副本复印件。应确保所聘用人员和所进出货物的安全可靠性,不得经营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禁品,不得使用液化气或液体酒精。应自觉维护各项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营业人员操作不当或有意损坏的行为,中标人应承担直接责任。中标人应满足学院迎新、学生活动、开放日、会议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需求,服务须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

(3)商品管理要求:经营的产品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产品必须明确的说明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国外商品应有中文标识。对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

(4)人员管理要求: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所投资的商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联系,沟通及协调经营中发生的问题。该人员应持根据需求有以下证件(证明):身份证、健康证、当地派出所证明(无劣迹证明)、有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该人员应该服从校区的管理,其作出的一切意思表示均代表中标人,对中标人有约束力,其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其素质与能力应该满足相应业务需求。

(5)在2022年9月1日前,装修方案获得招租方认可的前提下,完成整体装修工程并投入使用。

(6)租期及收费要求:租赁期为3年,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水费及电费。

(7)考核及评估:确认中标人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自然年为试运营期,试运营期结束,招租方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估合格,合同有效期自动变为公告规定的租赁期限(试运营期包含在租赁期限之内),评估不合格,中标人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招租方要求的,招租方有权以单方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合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海宁国际校区行政楼203室

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571-87572229

附件1:浙江大学营业用房竞租投标表格.docx



 

浙江大学总务处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2022年6月30日